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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部室主任选聘及考核办法

(2016年3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心部室设置和部室主任聘任,提高管理服务效能,适应中心发展的总体需要,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对中心部室主任选聘及考核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聘任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1. 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中心决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勇于担当作为,群众公认。

2. 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 符合知识化、年轻化的干部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入选年龄原则上55周岁以下。

4.新选拔的部室主任原则上应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一年及以上中心工作经历。

三、选聘办法

中心各部室主任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一般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集中聘任。由中心党政牵头,成立部室主任选聘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 个人自荐。符合中心部室主任选聘条件、自愿承担中心部室主任工作的中心员工向中心办公室递交申请书。

2. 考核小组根据自荐情况,审核并批准部室主任候选人选。

若某一岗位无人自荐竞聘,考核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名候选人。

3. 被批准的候选人参加考核小组组织的部室主任岗位竞聘答辩,考核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及平时实际工作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与考核。

4. 考核小组依据考察结果,研究并确定部室主任人人选后,对拟任部室主任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5.中心党政对新聘任部室主任集体诫勉谈话。

四、任期与考核

1. 部室主任任期为三年。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正式聘任。

2. 部室主任考核分半年试用期考核、年度任期考核;部室主任试用期结束,由中心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部室主任年度任期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3. 考核结论为“称职”(优秀、称职)者可续聘,基本称职者不再聘任,“不称职”者按中心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任期要求

1.全力执行中心党政决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中心大局安排,积极参加部室主任工作会、研讨会、培训学习、交流;组织、带动、安排本部室员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起好中心骨干、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头杜绝工作中的庸懒散浮拖行为和现象,自觉遵守并维护中心纪律要求与集体形象。

2.任期未满,部室主任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须书面申请,经党政联系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在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卸任;若因主观原因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经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或年度工作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以下),经公示后不再聘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岗位补贴

部室主任任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每月津贴300元/月(含电话补助50/月);任期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次年中心不再继续聘任其为部室主任。

七、其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