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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四川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四川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明确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立足已有的工作基础、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抓好落实工作。

高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根本保障;是加强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学校党委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努力拼搏,实现了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学校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新阶段,新的历史任务对学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体看,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素质同肩负的历史使命是相适应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榜样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缺乏创新,党组织活动流于形式,难以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促进科学发展的力度不大等。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学校建设的深入推进,必须引起我们重视。全校各级党组织务必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校工作大局。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指导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指导原则。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党的理论和实践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奋力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治校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提高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团结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目标要求。着眼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着眼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眼于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设推动发展强、服务群众强、凝聚人心强、促进和谐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高素质党员队伍;着眼于推进党内民主,建立适应现代大学发展需要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党建工作机制,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激发生机活力为重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政治水平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不断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建设需要,争当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推动理论学习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教育,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扎实做好科学发展观“三进”工作。按照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以课堂教学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进教材、生动进课堂、扎实进头脑,特别是做好科学发展观“三进”工作,巩固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继续探索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讲授相结合,课程考试与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建立健全学生形势报告会制度,校院两级领导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作一次形势报告。

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学校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党委要自觉适应高等教育的新形势,努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上;要积极支持校长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校长全面实施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提供政治保证。

建立健全民主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党政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行政实施、专家咨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强学校党委对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扩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民主权利,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试行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工作试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党政班子要严格执行《四川师范大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规定,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工作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有效形成学院党政共担责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网站建设和管理责任制,办好校、院两级党建网站和主题栏目。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建立党员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接收、处理、回复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评议制度。

完善学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不断完善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学校党代表大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党代表大会届中会制度、党代表工作组制度、党代表提议制度、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党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征询党代表意见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党代表制度等,保障党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

五、健全干部工作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建立健全选贤任能的干部工作机制。按照民主、公平、竞争、择优方针,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改革,实行干部“公推直选”试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严格坚持推荐提名、民主测评、考核考察、任用票决、任前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把好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三个重点关口,坚持落实好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加大处级、科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培训,逐步完善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岗位锻炼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社会考察相结合的干部培训工作机制。每年选派20名以上处级干部脱产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后备处级干部教育、管理、培养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能力培训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注重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切实提高科级干部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加学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逐步形成“选拔有标准、培养有目标、锻炼有平台、队伍有梯队”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局面,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干部支持。

完善干部管理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干部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在优化考核指标基础上,注重考核显绩和潜绩,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和能上能下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以加强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重在建设、有效渗透、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扩大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在党员管理、工作开展、支部设立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和支持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对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方式的创新探索,使党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点”,使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党的组织作用有效覆盖全校。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不断改革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号召力。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把加强党支部建设放在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大对党支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建教工党支部,积极探索以学科专业建立学生党支部。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增加学校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预算,适当提高学校党费返还比例,保证学院配套党员活动经费落实,确保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党务秘书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有效性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加强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扎实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坚持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数量与质量并举,数量服从质量,防止降低标准、单纯追求数量的倾向。进一步完善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制度、入党联系人制度、发展对象谈话制度、共青团推优制度、入党公示制度、预审制度、预备期教育考察制度、党员继续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把培养和发展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发展工作计划,将优秀骨干教师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把完善党员教育体系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校和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的管理教育职能,建立和完善对师生的启发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教育、对预备党员的提高教育和对正式党员的经常教育的“四级教育”体系。进一步创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大力构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围绕构建以激励为核心、关怀为宗旨、帮扶为途径的党内和谐建设新机制,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在学校对学生服务窗口首先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每学期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党内结对帮扶联系制度和走访慰问制度,建立全校贫困党员信息库,健全“党员爱心基金”日常募捐制度及管理使用制度,大力开展党内关爱活动,筹集经费或用部分党费对困难党员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积极营造用心谋事、清白干事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与学院教工党支部结对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学生党员“一帮一”等活动。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完善领导接待日、干部听课日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健全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按照《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明确近期、中期、长期建设任务。建立学术管理的监督机制,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防止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保证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认真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创新廉政教育新模式,开展警示性、防范性、先进性和个性化教育。不断完善廉洁自律工作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诫勉谈话,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坚持改革创新,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追究制度的新方法新途径,按照《四川师范大学院(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十承诺》的要求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考核。认真抓好查找、分析、防范廉政风险点,探索构建学校反腐倡廉预警机制。

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纪国法执行情况、学校重大决策和任务的执行情况、学校重点专项工作的工作效能情况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成龙校区建设工程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杜绝“小金库”。进一步加大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力度,对不实招生宣传及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查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校内自行采购(招标)工作,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单位及其他合作项目中采购(招标)工作的有效监督方式。

扎实抓好大学生廉洁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廉洁教育施办法》,继续将廉洁教育内容纳入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合教学实际,开设反腐倡廉案例公选课。组织专门人员从事廉政、廉洁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编写《大学生廉洁教育读本》。